我的酒量不好。喝两口啤酒就会感觉血压上升,耳朵开始变红,身体开始转热。香槟更是kick,来两口就飘飘然了。然后眼神变得呆滞迷茫,然后身体变软,昏昏欲睡。所以我喝香槟时是用舌头舔的。
几年前,朋友结婚的前一晚,我们聚集在他的家里喝酒聊天。干杯是难免的,推不了几次。半杯而已,chivas加可乐,朋友结婚开心嘛,咱们哥儿们干了!大事不好。几分钟,触觉突然变得敏锐,心脏似乎就握在手里,看着它噗通噗通跳着,噗通噗通声就在耳边。头昏脑胀,名副其实。心想,闭起眼睛休息一下,难受就会过去。不到一秒,扑一声,倒在地上,醉昏过去,扑该。
醒来的时候,Milo已经泡好了。喝两口Milo后,朋友送我回家。不记得事后发生的事,只知道当晚睡得很好。
哈,我不理--下次要陪我喝个够!
ReplyDelete哈哈,你不要乘人之危就好!
ReplyDeleteDK
ReplyDelete要乘人之危??
jojo要的话,早就有机会了,哈哈~~~
btw,你的酒量真的很那个~~~~
哈哈~~~
你的酒量真的可以从相片上看到
ReplyDelete琴,要不然我的照片放爽?:P
ReplyDelete琴琴
ReplyDelete你从照片看到什么?DK很帅?
我下次给你看一张DK的,那张才看到他的酒量厉害~~
anyway,DK,请放心,我是不会贴你醉酒的照片在我部落的。:)
哈哈,你敢?我记得我穿浅蓝色的T-shirt,瘫痪。
ReplyDelete你真的胖了?還是照片是以前拍的?你的絨外套看起來如果能在腰間收窄半寸就super fit了!!
ReplyDelete亲爱的,照片是去年10月拍的。呵,逃不过你的眼,半寸就真的完美。
ReplyDelete哈哈,其實以你這麽fit的身形,如果只是站住,收窄一寸也不妨,但恐怕坐下就顯得緊,所以還是半寸就最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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